執行器一般分為電動執行器和氣動執行器
一、電動執行器
電磁閥是電動執行器中最簡單的一種,它利用電磁鐵的吸合和釋放對小口徑閥門作通、斷兩種狀態的控制,由于結構簡單、價格低廉,常和兩位式簡易控制器組成簡單的自動調節系統。
除電磁閥外,其他連續動作的電動執行器都使用電動機作為動力元件,將控制器傳來的信號轉變為閥的開度。電動執行機構的輸出方式有直行程、角行程和多轉式三種類型,可和直線移動的調節閥、旋轉的蝶閥、多轉的感應調壓器等配合工作。
從控制器來的信號通過伺服放大器驅動電動機,經減速器帶動調節閥,同時經位置傳感器將閥桿行程反饋給伺服放大器,組成位置隨動系統,依靠位置負反饋,保證輸入信號準確的轉換為閥桿的行程。
在結構上,電動執行機構除可與調節閥組成整體式的執行器外,常單獨分裝以適應各方面的需要。在許多工藝調節參數中,電動執行器能直接與具有不同輸出信號的各種電動調節儀表配合使用。
二、氣動執行器
氣動執行器是指以壓縮空氣為動力的執行機構,它具有結構簡單、負載能力大、防火防爆等特點。
氣動執行機構主要有薄膜式和活塞式兩大類,并以薄膜執行機構應用最廣。氣動活塞式執行機構由氣缸內的活塞輸出推力,由于氣缸允許操作壓力較大,故可獲得較大的推力,并容易制造長行程的執行機構,所以它特別適應于高靜壓,高壓差以及需要較大推力和位移(轉角或直線位移)的應用場合。由于氣動執行器需要壓縮空氣為動力,故比電動執行器要多一整套的氣源裝置,使用安裝維護比較復雜,故在建筑物中不宜采用。